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员工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的教学文件,根据教学评估要求,现将试卷批阅、装订的要求如下:
一、试卷批阅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一命题考核课程必须由各系部采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其他课程也应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阅;
3、必须批阅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4、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批阅;
5、试卷批阅标记的具体要求:
(1)每道小题的批阅: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乄);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负分;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得分栏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评卷人签名;
(3)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
(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
7、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核对,在试卷首页或答卷纸首页填写各大题分数及总分。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8、阅卷结束后,各系或教研组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员工成绩;
9、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10、由系教学(副)主任负责本系部所有试卷批阅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阅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阅质量进行抽查;
11、教师在试卷批阅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汇报,由系部统一研究解决。
二、试卷保管要求
1、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课程考试大纲;
(3)试卷质量分析表;
(4)考试试卷的评分细则及参考答案;
(5)考试秩序册或考场记录表;
(6)空白试卷;
(7)B卷及B卷评分细则、参考答案;
(8)员工答卷。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
2、试卷封面标定的应考员工数与装订的员工答卷数(未考的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试卷上标注“缓考、旷考、免考”或“缺考”等字样)及员工成绩册上的员工数三者必须严格一致。
3、各门课程的缓考、补考试题、评分标准、员工成绩表、试卷分析(20人以下可不要求)、试卷复查表、员工答卷等材料应与正常考试一样,规范整理并单独存档。
4、实验、实践类课程,每门课程应有实验(实践)报告、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员工成绩表、考核结果分析等书面材料并装袋存档;如有短缺,必须补齐。这些课程如有书面答卷部分,仍按第1项要求整理并与实践考核材料一起装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