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员工工作 >> 正文

远离有组织犯罪,建设和谐文明校园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15 00:00:00 点击次数:

为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有组织犯罪,维护校园和员工安全,营造和谐温馨的氛围,6月13日晚,公司在生物楼204教室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班会,班会由辅导员徐群刚主持,全体21级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员工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法犯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徐群刚重点介绍了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必要性。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徐群刚例举了与员工生活相关的有组织犯罪案例:非法收购员工银行卡、U盾、手机卡,并贩卖给赌博、诈骗组织等,都涉嫌有组织犯罪。叮嘱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远离有组织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

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同学们明确了知法守法、自我保护和远离有组织犯罪的必要性,激发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努力。

文:徐群刚、项燕

图:翟静悦

审核:吴义三


Copyright 304am永利集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技术支持】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ICP备:05005452 05012444号